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巩固“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成果,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量。近日,塔城市人民法院与塔城地区保险协会联合调解一起保险纠纷。
2018年1月30日,邹某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但由于对保险服务不满要求全额退还保险金307290元,因未能协商一致,于是邹某一纸诉状将该保险公司起诉至塔城市人民法院。
塔城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筛选将该案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委托新疆塔城地区保险行业协会进行调解,并派出专业法官对调解人员进行法律指导,对案件进行调解指引。经过调解员及法官从“法、理、情”多方面与当事人进行细致讲解和耐心劝导,最终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邹某提供的理赔资料核定保险责任,向其进行理赔,该案得以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下一步,塔城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大力推进“34567”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健全非诉纠纷解决体系,积极拓宽多元化解的广度和深度,引导并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标题:上海徐汇讨债公司介绍“法院+保险协会”联合化解保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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